湖北省“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12-05-14 10:40:14 来源:

湖北省“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726号)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格局,建成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中,汽车、建材、人造板、再生资源、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建材行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超过5000万吨,约占全国建材行业利废量的8%;电力行业“三废”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粉煤灰、脱硫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居全国领先水平;垃圾焚烧发电比例和产业规模居全国领先水平;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副产煤气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冶金工业粉尘综合利用率达到65%,固体废渣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已有1500多家,其中省发改委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50多家,年再生资源行业综合利用总量达600万吨,生产各类再生资源技术原料及初期产品1900万吨,总产值约180亿元。矿产品资源总回收率与伴生矿产品分别达到 70%和4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5%。全省涌现了一大批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和示范园区。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较小,产业间废弃物利用体系尚未形成,大宗固体废弃物如磷化工废渣、建筑垃圾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存在瓶颈,尤其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部分地区还存在政策落实难、执行中有偏差等问题。
二、“十二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综合利用率为核心,以实施重点工程和培养骨干企业为着力点,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大宗固体废物由“低效、分散利用”向“高效、规模利用”转变,形成稳定的利废和资源再生能力,发挥资源综合利用对于保障资源安全和防治环境污染的作用,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为企业降成本、提效益、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规模发展原则。鼓励大掺量、规模化利用,扶持大型骨干企业,积极拓展综合利用方式,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利用,力争做到将废弃资源“吃干榨尽”。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区、各行业资源禀赋和综合利用水平的差异,采用切合实际的技术和模式,试点先行,分类管理、有序推进。
坚持技术促进原则。推进技术创新及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防止二次污染。
(三)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优势,以骨干企业为基础,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全面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到2015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5%。通过实施本方案中的重点工程,新增2亿吨的年利用固体废弃物的能力;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用农作物秸秆的能力;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用再生资源的能力。基本形成技术先进、集约高效、链条衔接、布局合理的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三、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主要领域及任务
(一)重点抓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大宗固体废物是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的首要领域,具有存量大、年产量大而实际利用率偏低的特点(见表1)。重点抓好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七大类固废的综合利用工作。
表1   湖北省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简表
大宗固体种类
2005年
2011年
产生量(万吨)
利用率(%)
产生量(万吨)
利用率(%)
尾矿
3400
20
4700
32
煤矸石
260
60
290
80
粉煤灰
1800
65
2700
90
工业副产石膏
1480
35
1730
70
冶炼渣
1200
65
1400
95
建筑废物
11000
20
17000
25
合计
19140
34
27820
51
1、粉煤灰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粉煤灰产生量达到2700万吨,利用量达到243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90%,主要利用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和筑路回填等。但小型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粉煤灰利用尚停留在作为原料外卖阶段,水膜除尘及原有灰场存灰利用价值较低,提取矿物等高值化利用等工作只有少量工业性试验装置,提高技术含量、向高附加值转变。
b.目标
重点培育一批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引进消化吸收粉煤灰制轻质板材技术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淘汰粉煤灰湿排,强化粉煤灰安全堆存管理。到2015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8%,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5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提高粉煤灰利用附加值,开发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提升粉煤灰规模化利用能力。继续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及其制品、陶粒、防水保温材料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大幅提高利用量和利用比例。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依托华新、葛洲坝、亚东等大型水泥和百万千瓦级火电企业建设4-5个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形成2-3个“煤-电-建材”梯级利用产业集群。
b.骨干企业
支持技术先进、经济实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利用粉煤灰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轻质墙板、陶粒等新型建材项目;扶持7-8家粉煤灰专业化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2、工业副产石膏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工业副产石膏包括脱硫石膏、磷石膏、氟石膏、钛石膏、盐石膏等,2011 年产生量约1730万吨,其中磷石膏约1000万吨,脱硫石膏52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0%和69%左右,主要利用途径是用作水泥缓凝剂和用于生产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等石膏建材。随着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的逐年增加,品质不稳定、标准体系不完善、关键技术缺乏、地区差异较大等因素成为影响其利用的主要障碍。
b.目标
到2015年,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提到50%以上,其中脱硫石膏、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3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2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大力推进大掺量利用工业副产石膏技术产业化,鼓励水泥企业改造现有给料系统,推广磷石膏烧结、脱硫石膏用作水泥缓凝剂以及生产纸面石膏板、石膏成型墙体及砌块、石膏商品砂浆等新型建筑材料。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开发混凝土复合材料,开展化学法处理磷石膏的技术攻关,推进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磷石膏制硫铵、碳酸钙等先进技术产业化。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武汉、宜昌、黄冈、荆门等地建设4-5个脱硫石膏、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重点扶持5-6家磷石膏、脱硫石膏专业化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着力培育1-2家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3、冶炼渣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我省冶炼渣产生量约为1400万吨,其中钢渣700万吨、铁渣300万吨、赤泥120万吨、铜渣60多万吨、铅锌渣40多万吨。目前,主要利用途径有再选回收有价元素、生产渣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建筑和道路材料等,综合利用率约95%,利用量约为1330万吨。
b.目标
到2015年,冶炼渣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1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以及400万吨冶炼渣深加工能力。
(2)主要任务
鼓励钢厂推广应用钢渣“零排放”技术。加大钢渣处理、渣钢提纯磁选等先进技术研发力度,大力发展钢渣余热自解稳定化处理,提高金属回收率,推广生产钢铁渣复合粉作水泥和混凝土掺合料,鼓励有色金属冶炼渣在生产建筑、道路材料方面的利用。重点发展先进、节能、无污染的有色冶炼渣综合利用工艺,生产消纳渣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扩大铜渣提取贵金属利用规模。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武汉、黄石、鄂州等地建设3个冶炼渣提取有价元素联产的新型建材示范基地;在利用钢渣生产微膨胀型充填采矿专用特种胶凝材料方面,建设3-4个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支持武钢集团建设钢渣预处理和“零排放”示范项目;建设2-3个利用高炉渣、有色冶炼渣、钢渣复合粉生产水泥和混凝土掺合料示范项目。
3、建筑废物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我省建筑废物产生量约为1.7亿吨。由于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缓慢、激励政策措施不配套、产品和应用标准缺失等原因,导致资源化利用水平很低,仅有少量用作生产再生建筑骨料制备建材等,基本以填埋和堆放为主,大量占用土地,给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提高到3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4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推进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并应用于道路基层、建筑基层,生产路面透水砖、再生混凝土、市政设施制品等建材产品。鼓励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工程化应用,重点研发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以及建筑废物破碎、分选、分类装备,推动建筑废物收集、清运、分拣、利用、市场推广的回收利用一体化及规模化发展。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全省建设3-4个百万吨以上的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及资源化产品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在武汉、宜昌、襄阳等大中城市建设8-10个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装备年产10万吨建筑再生材料半自动化分拣破碎生产线20条以上。
4、尾矿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我省尾矿产生量约4700万吨,其中主要为磷矿和石灰石尾矿,占到80%左右,其余为铁矿、重晶石、萤石矿等。2011年,尾矿综合利用量为1500 万吨,利用率约32%,利用途径主要有再选、生产建筑材料、回填、复垦等。受资源品位低、利用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利用技术缺乏等问题制约,目前尾矿仍以堆存为主,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环境,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比较突出。
b.目标
到2015年,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5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1.在磷矿、石灰石矿、铁矿和非金属矿山建设3-4个技术成熟、工艺装备先进的尾矿复选示范基地;
2.建设6-8家尾矿整体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支持一批技术创新工程及产业化推广。
b.骨干企业
对年开采矿石30万吨以上重点企业推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力促其达到省级以上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标准。
5、煤矸石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我省煤矸石产生量约29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80%,年利用煤矸石232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煤矸石发电、生产建材产品和井下充填等。目前,受运输、市场环境、发电装机容量限制等因素影响,少数煤矿以煤矸石充燃煤现象时有发生,煤矸石综合利用规模较小,相关优惠政策在个别地区难以得到落实。
b.目标
到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1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在煤炭资源相对丰裕的矿区,稳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扩大煤矸石制砖、石灰、水泥等新型建材和筑基铺路的利用规模。探索煤矸石生产聚合氧化铝、陶粒、无机复合肥等高附加值利用途径。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有煤矸石资源条件的矿区建设3-5个利用煤矸石发电基地;建设4-5个煤矸石生产砖、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和无机复合肥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重点扶持宜昌、恩施、十堰等地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3-5家骨干企业。
(二)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我省每年可收集利用的秸秆资源量约为2485万吨,基本形成了以县市为单位的秸秆回收网络体系,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以及作为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的开发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初具规模。“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目标为:实现全省范围内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3%。
表2   湖北农业秸秆利用现状一览表
项目
肥料化利用
饲料化利用
能源化利用
食用菌生产
工业原料
焚烧或废弃
合计
直接还田
堆沤还田
直接喂饲
氨化微化
生活燃料
生物能源
数量(万吨)
838
230
241
180
382
40
110
45
320
2386
比例(%)
35.12
9.64
10.1
7.54
16
1.68
4.61
1.89
13.41
100
1、肥料化利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主要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包括机械化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加工有机肥等。我省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低,秸秆综合利用附加值不高,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不足。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耕地根茬全部实现机械粉碎还田,秸秆肥料化利用率提高到5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5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鼓励农民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利用率。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全省建设10-12个运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秸秆肥料化生产基地。
b.骨干企业
在全省发展一批有机肥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每个县(市)扶持年利用秸秆量1万吨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1-2家。
2、饲料化利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秸秆饲料处理技术主要有氨化、青贮和微贮等。秸秆微贮加工饲料制作简单、成本低、效益高、适口性较好。2011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超过20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秸秆饲料化成为发展节粮型畜牧业的重要途径。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12%,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1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加快节粮畜牧业,实行农牧结合,充分利用秸秆养畜,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压块和发酵等技术,为草食动物提供饲料需求,同时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出口加工企业。到2015年,全省饲料化秸秆利用量达到300万吨。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全省建设25-30个利用氨化、青贮和微贮技术的秸秆饲料化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全省建设年均利用秸秆资源量1万吨左右的饲料生产企业100家,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大型饲料企业20家,并扶持一批饲料出口加工企业。
3、基料化利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秸秆基料化利用目前以食用菌基料为主,其技术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简单易行,应用范围广,已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呈加快发展趋势。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秸秆基料化利用率提高到6%,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5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大力发挥食用菌产业优势,以秸秆食用菌的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壮大,通过培植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途径,引导和带动以水稻、小麦等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进一步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以及建设年利用秸秆5000吨以上5-6个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在全省扶持10家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
4、原料化利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秸秆原料经工业化处理,应用于造纸、板材加工、编织、工艺品制作,全省年利用量已达45万吨,占资源总量1.8%。秸秆加工板材、造纸、编织、工艺品制作发展较快,均已形成产业化规模。秸秆新型建材、秸秆化工原料等新领域开始起步并加快发展,为秸秆深度利用拓展了新的空间。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秸秆原料化利用率提高到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8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放大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重点扶持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秸秆工业化利用企业,大力实施一批秸秆工业原料化产业重大项目,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努力建设一批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示范基地。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依托重点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秸秆造纸、秸秆板材、秸秆新型墙材产业规模,积极发展秸秆编织和包装材料。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扶持规模化、技术水平较高的秸秆工业化利用企业,实施一批秸秆工业原料化产业重大项目,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努力在全省建设4-5个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在全省重点地区发展培育1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规模大的骨干企业。
5、燃料化利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2011年,全省秸秆用于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以及农村生活燃料等燃料化利用422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17.7%,其中农村生活燃料占12.7%,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等占5%。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秸秆燃料化利用率提高到26%,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2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2)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秸秆户用沼气,积极引导企业、居民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鼓励发展秸秆炭化气化联合生产,引导企业在粮食主产区人口较多的乡镇建设气化站,推动秸秆资源的深层次利用。做好秸秆收集体系建设,预防秸秆过度利用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全省建设20个集镇秸秆集中供气、供暖和产碳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通过需求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项目,依托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秸秆炭化等燃料利用大户,扶持发展一批秸秆固化成型和秸煤混合成型燃料示范骨干企业。
(三)大力提升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十一五”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全省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格局。到2015年,我省工业生产废弃物可利用量的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的50%以上实现综合利用。
表3    湖北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简表
             数量
类别
年资源总量
年回收量
加工利用量
报废汽车(辆)
85000
32000
32000
废橡胶(吨)
31000
27000
21000
废轮胎(万条)
658
250
120
废塑料(万吨)
200
160
155
废纸(万吨)
180
155
120
废家电(万台)
300
220
180
废有色金属(万吨)
110
90
90
废钢铁(万吨)
1100
820
820
废电池(万吨)
2
1.1
0.8
1、报废汽车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据统计湖北省每年报废汽车的拥有量超过8.5万辆,正常途径年回收量3.2万辆,回收率达37.6%。报废汽车零部件部分流入维修市场,国家认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已有两家,报废汽车处置方式主要是拆解利用金属原料。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3万台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加快对废旧汽车的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利用和妥善处置体系建设,推广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新技术,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可回收性技术开发、易拆解性技术开发、环保材料替代技术等直接参与,从源头上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水平。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重点支持2-3个报废汽车量较大的市建立全覆盖回收拆解体系,结合我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扶持8-10家废旧汽车回收量大、具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采用拆解技术和装备,形成资源分类利用、高效环保的废旧汽车综合利用产业。
2、废橡胶、废轮胎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我省固废橡胶、废轮胎的保有量与2000年相比,2011年废轮胎数量增长了550%,废橡胶量增长了120%。目前我省废旧橡胶、轮胎回收网络体系不健全,大部分资源外流到江浙和山东、河南地区,省内从事废轮胎、废橡胶综合利用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荆州、襄阳、黄冈、天门等地近年来发展了4-5家轮胎翻新和废轮胎制胶的规模企业。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废轮胎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年回收利用400万条废旧轮胎的能力,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0.7万吨/年的综合利用量。
(2)主要任务
鼓励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工程化应用,重点研发轮胎再制造、废轮胎深加工工艺技术,推动回收利用一体化及规模化发展。完善废轮胎、废橡胶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扩大废旧轮胎资源在工程建设领域(道路、防护、景观等)的应用规模。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重点扶持2-3个加工能力5000吨/年以上废轮胎、废橡胶回收加工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扶持8-10家废轮胎、废橡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3、废塑料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据调查统计,我省废塑料年资源总量达200万吨,回收利用率已达到80%,回收体系基本建立。随州、汉川已形成废塑料资源集散地和再利用产业集群。由于废塑料资源较为分散,农用塑料、包装物塑料品质差异大,回收加工运输成本较高,废塑料资源潜力尚待挖掘。
b.目标
到2015年,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40万吨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形成废塑料回收加工一体化的网络,规范、完善废塑料集散地。大力推进废塑料降解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改造现有生产系统,推广废塑料制油品、化工原料等。完善废旧塑料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快废塑料及相关产品和应用标准的制修订。积极探索其他应用方式,加快利用废塑料的技术研究。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孝感(汉川)、随州、襄阳、恩施等废塑料重点地区建设4-5个回收网络健全、加工技术成熟、工艺装备先进的废塑料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重点扶持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华中废塑料加工园示范区建设。
b.骨干企业
扶持10-12家废塑料回收加工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4、废纸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我省每年产生废纸180多万吨,由于回收体系不健全,造纸产业萎缩,部分废纸资源需运往江苏等沿海地区,成本较高,年回收利用率只有55%。“十一五”期间,省内造纸企业废纸浆利用率达到62.7%(部分依靠进口),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造纸废水污染的压力。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废纸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30万吨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废纸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废纸及其相关产品和应用标准的制定。推动废纸再利用技术发展,避免产生废气、废液、废渣,如废纸脱墨废液等,以减少治理污染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重点扶持武汉、襄阳等市发展规模化废纸利用企业产业集群,积极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建设2-3个废纸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规模骨干企业。
5、废家电、电器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我省对于废旧家电的加工利用由于存在着一定的技术瓶颈尚未真正起步,废旧家电主要由流动商贩低价收走,部分旧家电经维修与元器件拼装后进入边远地区农村市场,其余由小作坊拆解或焚烧后提取金属物质,家电生产者回收责任制未得到广泛落实。我省每年产生废家电三百多万台,利用率不到30%。
b.目标
到2015年,全省废家电回收利用率提高到4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30万台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继续推进废旧家电、电器回收、分拣、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利用废旧家电的技术研究,发展规模加工企业,提高回收利用率;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增加公众对废家用电器有关知识的了解。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努力建设6个技术成熟、工艺装备先进的废旧家电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发展20家技术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旧家电回收及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6、废有色金属、废钢铁
(1)现状与目标
a.现状
我省废有色金属年资源总量110万吨,回收量90万吨,回收率81.8%;废钢铁年资源总量1100万吨,回收量820万吨,回收率74.5%。废有色金属、废钢铁是传统的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比较成熟,经过二次加工后附加值高。
b.目标
到2015年,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15万吨的年回收利用量;废钢铁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200万吨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继续加大对废有色金属、废钢铁的回收利用力度,开发新的技术设备,把对其加工的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完善对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废金属拆解再生产业的引导,加强回收体系建设。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大力实施废有色金属、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努力建设3-4个废有色金属、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重点扶持4-5个废有色金属、废钢铁综合利用技术先进,形成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
7、废电池
a.现状
我省年废电池资源总量2万吨,回收率接近55%,利用率相对较低,汽车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比较成熟,利用规模和效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废旧干电池的回收较为困难,虽然综合利用技术虽然已有很大进步,但回收体系薄弱,资源量有限,拆解成本高,无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b.目标
2015年废电池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4000吨的年回收利用量。
(2)主要任务
加强完善废旧电池的利用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我省情况的管理法规及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建设遍布湖北省主要城市的“城市矿产”新型收集体系,构建多层次、跨区域的“城市矿产”开采网络;加大对废旧电池综合利用的研究投入,探索简单高效的处理工艺。
(3)重点工程
a.示范基地
在全省建设3个废电池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
b.骨干企业
培养、重点扶持4-5家规模废电池综合利用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
根据湖北省资源禀赋和废物产生情况,各地要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
(二)落实激励政策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配合财税部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鼓励政策,鼓励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三)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充分利用支持循环经济的投融资政策,积极拓宽资源综合利用融资渠道,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市融资。
(四)推动技术创新
组织对秸秆收储运装备、建筑废物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设备进行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重大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完善管理体系
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加快建立相关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建立数据统计平台,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综合利用产生和利用趋势。
(六)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人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七)建设示范基地,培育专业化企业
依托核心技术,通过资本纽带、业务整合,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专业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团;发挥专业化企业集团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形成企业集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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