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2012-06-12 16:48:18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近日, 省政府以苏政发〔2012〕65号文正式颁布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6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省政府明确由我委牵头会同连云港市组织起草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当年7月底完成,经多次充分征求近20个省相关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在政策支持方面与省有关部门多次沟通衔接、充分酝酿、反复斟酌, 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 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是在国家层面批准设立的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合作共建的示范园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方案》,高水平、高层次推进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注重突出“四个把握”:一是把握国家要求。《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国家《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深化、细化、具体化的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总体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导向。二是把握重大机遇。考虑到这是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区域合作示范区,意义重大,《实施意见》在目标设定、发展重点、政策措施上紧密结合江苏省情、连云港市情和发展需求, 突出举全省之力,建设好示范区,为加快沿海开发、促进东中西地区协调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三是把握服务导向。《实施意见》以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为宗旨,在提升出海通道功能、构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合作基地、创新合作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的服务和支撑作用,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经。四是把握可操作性。考虑到《实施意见》有别于一般性的政策文件,不求面面俱到,着力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性政策举措, 力求具体、实在, 具有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二十六条, 在内容上既注重全面对接,又有所侧重,更加突出示范区建设的实际和重点。第一部分关于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包括1—3条,明确到 2015年示范区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到2020年,示范区基本建成。第二部分关于提升出海通道功能,包括4—6条,提出完善开放服务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健全口岸“大通关”体系。第三部分关于构筑综合服务体系,包括7—10条,要求构筑金融服务体系、商务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功能、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第四部分关于建设产业合作基地,包括11—17条,提出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出口产品制造基地、产业承接与转移基地, 以及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的基本构想。第五部分关于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包括15—18条,要求创新建设管理、收益共享、科技合作、环境管理四个机制。第六部分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19—23条。第七部分关于强化组织保障,包括24—26条,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随着我省《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 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分享到:
转载保留网址链接http://www.gjzjsb.org/2012/0612/3457.html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版权声明 ||最新文件

Copy © 国家资金申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楼 一楼    联系电话: 010 - 62136011      Email: gjzjsb@163.com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林业生态旅游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咨国业规划设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家庭农场(国际)联盟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 通用网址:国家资金申报网 版权所有:国家资金申报网
 

本站关键字: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京ICP证11098788号